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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2019年重点防护林工程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20-00140 文号 海发改发〔2020〕205号 生成日期 2020-06-01 17:39: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海原县2019年重点防护林工程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的报告》(海自然资发〔2020〕73号)收悉。县发改局《关于海原县2019年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海发改发〔2018〕465号)批复营造林2.2万亩,投资1429.97万元。由于自治区林草局在下达投资计划时下达的建设内容、资金与批复的建设内容、资金有所出入,为使该项目按实际实施,经研究,同意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增加的建设地点

新增李俊乡退化林分改造项目、曹洼乡主干道绿化项目和三河镇红梅杏建设项目三处建设地点

二、增加的建设内容

新增退化林分修复面积2000亩,位于李俊乡。对原批复的新造林22000亩(其中乔木林1万亩,灌木林1.2万亩)建设地点及树种进行调整。

三、投资概算

原批复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429.9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88万元,区、县配套投资641.97万元);根据自治区投资计划现变更为2128.7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为888.00万元,区、县配套投资1240.97万元)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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