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19-00161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9〕215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17 14: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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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李旺镇村组硬化路项目建设方案批复的函》(海交发〔2019〕14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海原县2019年交通运输脱贫攻坚行动方案》(海脱贫发〔2019〕23)号文件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为完善贫困村基础,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对李旺镇村组路进行硬化。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李旺村、团庄村、韩府村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道路总长23.304公里,其中:李旺村村组硬化路长2.282公里,团庄村村组硬化路长11.82公里,韩府村村组硬化路长9.202公里。
二、主要技术标准
村组硬化路按照乡村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5.0米,路面宽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为: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0厘米砂砾垫层。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三、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为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41.91万元。其中,李旺村村组硬化路概算投资135.43万元,韩府村村组硬化路概算投资582.08万元,团庄村村组硬化路概算投资724.4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
六、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19-640522-54-01-00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