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19-00147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9〕169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06 10: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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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贾塘乡3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海自然资发〔2019〕126号)文件收悉。为改善项目区脏乱差环境现状,为周围住户提供干净适宜的生活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贾塘乡后塘村3公里处(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3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座,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集排系统、导气系统、地表水排水系统、截洪沟及绿化等,配套0.8立方米垃圾箱100个,2 立方米车厢式垃圾箱40个,5 立方米垃圾箱50个、4米×2.3米标识牌一座。
填埋场工艺为:不可回收垃圾—卸料—铺平—压实—灭虫—终场生态恢复。设计为简易填埋场,达到垃圾卫生填埋工艺要求以及防洪要求。设计使用年限10年。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5万元,垃圾收集设备费80万元,其他费用46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结余资金。
四、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为2019年6月至11月。
五、项目管理
请你局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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