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19-00125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9〕491号 | 生成日期 | 2019-10-08 15: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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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发改局 |
县委党校:
你单位《关于中共海原县委党校2号宿舍楼室内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海党校发〔2019〕4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完善党校办学条件,满足新时代培训干部需求,经研究,同意实施党校2号宿舍楼室内配套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海兴开发区党校院内(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为宿舍楼室内配套工程,主要包括600×600矿棉板吊顶2373平方米;复合实木材料窗套133樘,套木线条370米;成品芝麻白大理石材料窗台板277米;B1级阻燃布及B1级阻燃遮光布材料窗帘790米;18毫米厚细木工板窗帘盒395米;电气材料2.5毫米配线929米,装饰灯309套,接线盒103个,照明开关103个,600×600的LED格栅吸顶灯140套。
三、投资概算及资源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12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
四、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
五、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8日
(项目代码:2019-640522-70-01-01034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