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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桥沟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18-64031 文号 海发改发〔2018〕10号 生成日期 2018-01-05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你处《关于上报海原县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桥沟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案的报告》(海保发〔2017〕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南华山自然保护区地处我国黄土高原西北边缘。区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中间高向四周降低,平均海拔在2600m左右,最高峰为马万山,海拔2954.6m。南华山保护区管理处信息化基础薄弱,信息化人员不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为实现南华山保护区管理处视频覆盖、综合指挥、综合应用,同意建设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桥沟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

  二、建设地点

  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构建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监控数据采集系统4套;防火卡口、人、车辆数据采集系统3套(双路抓拍);机房接收系统1套。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07.8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00万,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150万元,自筹57.8万元。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期为1年。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按照建设方案中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方式进行招投标。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降低建设标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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