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发改发〔2018〕26号
关于2017年海原县贾塘乡王塘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7年度海原县贾塘乡王塘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海国土资环发〔2018〕8号)文件及建设方案收悉。该项目于2017年12月25日,由我局与县国环局组织林业、农牧、水务、财政及贾塘乡人民政府、村民代表及自治区有关专家对项目设计及预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完成了修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贾塘乡王塘村,四至范围:北至自然冲沟,东、西都以退耕还林地界临近,南至王塘村与西沿村村界。地理坐标为东经105°52′46″~105°55′19″,北纬36°30′46″~36°32′51″。项目区总面积332.15公顷(合4982.28亩),建设规模313.57公顷(合4703.49亩)。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规划主要工程为:土方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一)土地平整工程:平整面积308.96公顷,平整土方量117.73万立方米,表土剥离土方量75.18万立方米,修筑田坎、田埂118393米,修筑田坎土方量16.52万立方米,修筑田埂土方量3.79立方米,土壤改良面积293.51公顷。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修建D600管涵3座。陡坡(H=2米)1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整修田间道(路面宽4米)7129米;修建生产路(路面宽2米)13589米,修建排水沟(路边沟)2条1534米。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栽植护路林(榆树)2875株。
三、建设期限:1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核,项目投资概算为840.9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731.52万元,其他费用109.43万元。所需资金全部为中央土地整治专项资金。
本项目责任单位为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工程具体实施按会审会议意见执行。
希接文后,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