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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18-47696 文号 海发改发〔2018〕16号 生成日期 2018-01-09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海发改发〔201816

 

关于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方案的批复

 

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批复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方案的函》(海教函发[2017]301号)收悉,项目前期工作完备。为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同意建设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小学综合教学楼,现就有关方面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小学院内。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综合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3381.5平方米,为三层框架结构。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904.8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资金620万元,自筹284.8万元。

四、建设期限

项目20184月开工,201810月完工。

望接文后,及时到统计局办理新开工登记,积极落实资金,办理招投标核准手续,编报开工申请报告,尽快开工建设。施工单位要有相应资质,项目建设坚持“四制”原则,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安全管理,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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