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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关于海原县七营镇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支线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公示

索引号 /2025-0078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2-08 16:4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七营镇 责任部门 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海原县七营镇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支线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17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请书面或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955—2670501


                                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海原县七营镇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支线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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