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海原县七营镇西气东输临时征地及附着物补偿,征地户数共计8户69072元。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21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请书面或电话举报。
海原县七营镇:0955—2670501
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