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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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40522038/2018-77281 |
文号 |
海李政发〔2018〕42号 |
生成日期 |
2018-03-08 00:00:0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李旺镇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李旺镇 |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主要领导3月6日调研工作要求,明确由海原华润农业有限公司在李旺镇建设草畜一体化530李旺饲草配送中心,用于支持我镇及邻近乡镇草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位于红圈行政村和马莲行政村,用地面积初核为90余亩(具体面积以最终丈量为准),土地性质已经县国环部门调整为建设用地,现需申请征地。
妥否,请批示
李旺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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