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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海原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1-04-15
来源 海原县教体局 解读单位 海原县教体局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逐步降低班额标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各地要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7年,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全县义务教育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迈进势在必行。根据区市有关要求,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海原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由人民政府办公印发执行。

二、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内容,把握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强化政府统筹,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教育资源,补齐短板弱项;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规范办学行为,缩小校际差距。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力争在2025年底前顺利通过自治区县域内优质均衡评估验收,并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三、评估对象、内容、程序是什么?

评估对象为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小学(含教学点)、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评估内容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督导评估主要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进行。

评估程序县级自评、中卫市复核、自治区评估、教育部认定

四、实施步骤有哪些?

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到2025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是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2月—2021年4月)。调查摸清海原县教育发展现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机构,召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员大会,多种渠道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营造创建舆论氛围。

二是实施争创阶段(2021年5月—2024年12月)。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建立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所有任务均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人。加强指导和督促,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是迎接验收阶段(2025年1月—12月)。各成员单位及学校对照职责、标准自查完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模拟评估,各相关单位和学校做好迎接县级自评、中卫市评估复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工作相关数据,完成相关文件资料档案整理等工作,力争2025年底前创建成为自治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并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五、有哪些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制度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化解义务教育阶段2000人以上大校额,严格按照初中50人以内,小学45人以内班额办学。建立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及定期更新机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   

(二)配齐建强教师队伍。完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在核定总量内统筹调配各学校编制和岗位数量。推进教师交流,解决好思政、艺术等专业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改进教师考核和管理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评价的首要内容。推进校长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营造教育家办学的制度环境。实施优秀教师培养计划,建立教师队伍培养培训梯次结构,加强教师高层次研修。进一步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三)建立“互联网+教育”助推机制。以“互联网+教育”建设为抓手,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教学环境,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构建完善的信息化支撑环境,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在线互动课堂常态化应用,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应用实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推动“互联网+”创新素养教育综合改革,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式互动教学,形成“互联网十教育”应用新模式新业态。

(四)推进学区化办学。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学区化和九年一贯制办学,形成县直中小学与乡镇学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积极争取与区市内名校建立教学教研共同体。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城乡联动教研、线上线下融合式教研等制度。多层面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弥补部分学科教学的短板弱项,达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促的目的,促进乡村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实现城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和教研水平提升,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五)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 以创新素养教育为内涵推动课堂变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学校体育工作,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活动不少于1小时。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拓宽劳动教育的渠道、方法和评价机制。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设,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师资配备。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教育,广泛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创设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

(六)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保证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实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办好特殊教育学校,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要求。建立健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应助尽助机制、依法控辍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坚决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七)着力提升校园治理水平。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教育,牢牢掌握学校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校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师生、家长和社区群众共同参与的学校治理体系。规范招生工作,合理规划学区,实施阳光均衡分班,均衡配备师资。突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医教协同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原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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