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6/2025-0048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11-18 10:29:17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
海原县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激励家庭经济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实施了2025年海原县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现将项目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海原县2025年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施方案》,明确在海原参加中考的海原户籍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按照中考成绩排名前10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在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按照高考成绩排名前100名(文科前30名,理科前70名),被985高校录取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被211高校录取的每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被其他本科高校录取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奖励流程
整个奖励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工作流程规范。具体流程如下: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教体局在海原教育发布公告--各学校摸底登记--摸底情况上报教体局--教体局根据成绩排名--教体局下发拟奖励名单--各学校收集材料--学校公示--上报教体局--教体局公示--确定最终奖励学生。
三、奖励情况
中高考一共奖励201人,奖励金额44.4万元。
高考奖励共101名(理科70名,两名学生并列,两人都进行奖励),奖励金额34.4万元。其中:海原县第一中学, 985院校1名,奖励资金5000元;211院校39名,奖励资金156000元;一般本科58名,奖励资金174000元;海原高级中学,一般本科3名,奖励资金9000元。(合计985院校1名,211院校39名,一般本科61名)
中考奖励共100名,奖励金额10万元。其中:海原县第二中学25名,奖励资金25000元;海原县第三中学9名,奖励资金9000元;海原县第四中学23名,奖励资金23000元;海原县第五中学18名,奖励资金18000元;海原县三河中学2名,奖励资金2000元;海原县关桥中学7名,奖励资金7000元;海原县李旺中学3名,奖励资金3000元;海原县郑旗中学3名,奖励资金3000元;海原县贾塘中学4名,奖励资金4000元;海原县高崖乡九年一贯制学校2名,奖 励资金2000元;海原县九彩乡九年一贯制学校2名,奖励资金2000元。海原县甘城乡九年一贯制学校1名,奖励资金1000元。海原县树台乡九年一贯制学校1名,奖励资金1000元。
中高考奖励学生资金已于2025年8月2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四、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奖励2025年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全县营造出了重教兴学的浓厚氛围,激励家庭经济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有效发挥了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落实了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
附件:1.闽宁协作项目绩效目标表
2.闽宁协作项目绩效自评表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
闽宁协作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 | |||||
| 省级财政部门 | 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下达资金总额 | 50 | ||||
| 总体目标 | 为激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有效发挥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推动闽宁协作走实走深,落实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海原户籍困难中考前100名学生每人一次性的奖励 | 1000元 | |||
| 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困难学生,被985高校录取的学生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 | 5000元 | |||||
| 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困难学生,被211高校录取的学生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 | 4000元 | |||||
| 被非985、211一本高校录取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 | 3000元 | |||||
| 质量指标 | 受益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受益学生比例 | 100% | ||||
| 受益资金发放 | 1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 益指标 | 对201名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减轻家庭经济困难负担,帮助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家庭孩子完成学业。 | 改善提高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 逐步提高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有效发挥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推动闽宁协作走实走深,落实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 | 有效提升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激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 | 持续提升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师生、群众满意度 | 100% | |||
附件2
闽宁协作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 项目单位(盖章):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 ||||||||||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 | |||||||||
| 主管部门 | 自治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44.4 | 100 | 89% | 10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0 | 50 | 44.4 | 100 | 89%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激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有效发挥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推动闽宁协作走实走深,落实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 | 制定了《2025年海原县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施方案》,中考奖励共100名,奖励金额10万元,奖励资金于2025年8月20日前已全部发放到位。高考奖励共101名,奖励金额34.4万元,奖励资金于2025年8月20日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海原户籍困难中考前100名学生每人一次性的奖励。 | 1000元 | 1000元 | 5 | 5 | ||||
| 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困难学生,被985高校录取的学生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 | 5000元 | 5000元 | 5 | 5 | ||||||
| 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困难学生,被211高校录取的学生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 | 4000元 | 4000元 | 5 | 5 | ||||||
| 被非985、211一本高校录取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 | 3000元 | 3000元 | 5 | 5 | ||||||
| 受益率 | 100% | 100% | 5 | 5 | ||||||
| 质量指标 | 受益学生比例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受益资金发放 | 100% | 100% | 10 | 10 | |||||
| 对201名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减轻家庭经济困难负担,帮助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家庭孩子完成学业。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 改善提高 | 改善提高 | 5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发挥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推动闽宁协作走实走深,落实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激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师生、群众满意度 | 持续提升 | 持续提升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师生、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 总 分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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