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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6/2025-0048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1-18 10:2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海原县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激励家庭经济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实施了2025年海原县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现将项目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海原县2025年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施方案》,明确在海原参加中考的海原户籍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按照中考成绩排名前10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在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按照高考成绩排名前100(文科前30名,理科前70),被985高校录取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被211高校录取的每人一次性奖励4000,被其他本科高校录取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奖励流程

整个奖励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工作流程规范。具体流程如下: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教体局在海原教育发布公告--各学校摸底登记--摸底情况上报教体局--教体局根据成绩排名--教体局下发拟奖励名单--各学校收集材料--学校公示--上报教体局--教体局公示--确定最终奖励学生。

三、奖励情况

中高考一共奖励201人,奖励金额44.4万元。

高考奖励101理科70名,两名学生并列,两人都进行奖励),奖励金额34.4万元。其中:海原县第一中学, 985院校1名,奖励资金5000元;211院校39名,奖励资金156000元;一般本科58名,奖励资金174000元;海原高级中学,一般本科3名,奖励资金9000。(合计985院校1名,211院校39名,一般本科61

中考奖励100奖励金额10万元。其中海原县第二中学25名,奖励资金25000元;海原县第三中学9名,奖励资金9000元;海原县第四中学23名,奖励资金23000元;海原县第五中学18名,奖励资金18000元;海原县三河中学2名,奖励资金2000元;海原县关桥中学7名,奖励资金7000元;海原县李旺中学3名,奖励资金3000元;海原县郑旗中学3名,奖励资金3000元;海原县贾塘中学4名,奖励资金4000元;海原县高崖乡九年一贯制学校2名,奖  励资金2000元;海原县九彩乡九年一贯制学校2名,奖励资金2000海原县甘城乡九年一贯制学校1名,奖励资金1000海原县树台乡九年一贯制学校1名,奖励资金1000

中高考奖励学生资金已于202582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四、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奖励2025年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全县营造出了重教兴学的浓厚氛围,激励家庭经济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有效发挥了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落实了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

  

附件:1.闽宁协作项目绩效目标表

2.闽宁协作项目绩效自评表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51118

附件1

闽宁协作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海原县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
省级财政部门自治区财政厅省级主管部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资金情况
(万元)
下达资金总额50
总体目标为激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有效发挥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推动闽宁协作走实走深,落实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资助海原户籍困难中考前100名学生每人一次性的奖励1000元
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困难学生,被985高校录取的学生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5000元
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困难学生,被211高校录取的学生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4000元
被非985、211一本高校录取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3000元
质量指标受益率100%
时效指标受益学生比例100%
受益资金发放100%
效益指标经济效
益指标
对201名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减轻家庭经济困难负担,帮助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家庭孩子完成学业。改善提高
生态效
益指标
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发生。逐步提高
社会效
益指标
有效发挥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推动闽宁协作走实走深,落实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有效提升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激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持续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师生、群众满意度100%


附件2

闽宁协作项目绩效自评

(2025年度)

项目单位(盖章):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名称海原县中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
主管部门自治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实施单位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505044.410089%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05044.410089%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激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有效发挥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推动闽宁协作走实走深,落实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制定了《2025年海原县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施方案》,中考奖励共100名,奖励金额10万元,奖励资金于2025年8月20日前已全部发放到位。高考奖励共101名,奖励金额34.4万元,奖励资金于2025年8月20日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资助海原户籍困难中考前100名学生每人一次性的奖励。1000元1000元55
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困难学生,被985高校录取的学生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5000元5000元55
海原一中、海原县高级中学、兴海中学实际就读的海原户籍困难学生,被211高校录取的学生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4000元4000元55

被非985、211一本高校录取落实每人一次性的奖励。3000元3000元55
受益率100%100%55
质量指标受益学生比例100%100%1010
时效指标受益资金发放100%100%1010
对201名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减轻家庭经济困难负担,帮助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家庭孩子完成学业。100%100%101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发生。改善提高改善提高55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发挥闽宁对口帮扶资金的最大效益,推动闽宁协作走实走深,落实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的担当作为。有效提升有效提升1010
生态效益指标激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中高考学生逐步提高逐步提高1010
可持续影响指标师生、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持续提升10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师生、群众满意度100%100%1010
总     分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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