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6/2024-0061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18 15:0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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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中小学校质量意识,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评价学校办学效益,切实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实施了海原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团队慰问项目,现将该项目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了《海原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团队慰问实施方案》,9月10日教师节前后,在闽宁协作帮扶资金中安排157.16万元,用于当学年度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团队慰问活动,具体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二、慰问流程
整个慰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工作流程规范。具体流程为: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教体局依据学校成绩确定慰问学校—
慰问学校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慰问教师名单—相关材料上报教体局审核——教体局下发慰问通报—教体局支付慰问金给学校—学校支付慰问金给教师。
三、慰问依据
(一)小学突出贡献团队
当年度以《海原县教育教学质量抽样监测》为依据,县直小学、乡镇学区(以学区为单位)综合评价排名前3名,给予4万元慰问;县直小学、乡镇学区(以学区为单位)进位名次前2名给予3万元慰问。
(二)初中突出贡献团队
依据当年本校应届中考成绩,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上线率(含体育艺术上线人数)进行慰问,县城初中上线率第1-2名的初三毕业班团队分别给予慰问金10万元、7万元,乡镇初中上线率第1-3名的初三毕业班团队给予慰问10万元、7万元、5万元。各初中学校与上一年度相比,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上线率进位名次前2名给予3万元慰问。
(三)高中突出贡献团队
1.高考上线目标
海原县第一中学高考本科上线率(含体育艺术类上线人数,下同)达到57.5%,一本上线率达到14.86%;海原县高级中学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43.65%,一本上线率达到11.12%;海原县兴海中学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15.91%,一本上线率达到1.6%。当年度完成上述一本目标的学校给予6万元慰问金,完成上述本科目标的学校给予9万元慰问金。
达到以上目标的学校,高考本科上线率每再提高0.1个百分点,增加慰问该校高三毕业班团队0.4万元;一本上线率每再提高0.1个百分点,增加慰问该校高三毕业班团队0.6万元。
2.高考单科成绩进步
2024年各普通高中学校高考成绩以统计分析结果为准,以2023年各普通高中学校高考单科成绩为参照,每再提高1分,增加慰问该校高三毕业班团队0.15万元,2024年高考单科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单科总分的60%)以上,增加该校高三毕业班团队1万元。
3.高考卓越团队
高中学校应届考生被985大学录取,每录取1名学生,慰问该生所在班级3万元。
4.高职分类考试
2024年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每上线1名学生,慰问该生所在班级3000元。
5.“中银杯”技能大赛
参加“中银杯”全区职业技术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每获一等奖1名,慰问该生指导老师0.9万元;每获二等奖1名,慰问该生指导老师0.4万元;每获三等奖1名,慰问该生指导老师0.2万元。
参加全区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每获一等奖1名,慰问该教师团队0.9万元;每获二等奖1名,慰问该教师团队0.4万元;每获三等奖1名,慰问该教师团队0.2万元。
四、慰问资金发放情况
2024年9月10日,对海原县第一小学等19个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团队进行了慰问,慰问资金共计157.16万元,截至目前,慰问资金已发放到位。
五、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慰问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团队,建立和完善了中小学质量监测机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管理行为,激励教师更加努力工作,提高教学热情,鼓励教师采用更有效的教学方法,从而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同时促进了学校之间的健康竞争,鼓励学校之间合作,共同提高教育水平,让学校的努力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认可和尊重。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2023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3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团队慰问项目 | |||||||||
主管部门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7.16 | 157.16 | 157.16 | 100 | 10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57.16 | 157.16 | 157.16 | 100 | 100%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进一步强化全县中小学校质量意识,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评价学校办学效益,切实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 | 根据《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了《海原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团队慰问实施方案》,2024年9月10日,对海原县第一小学等19个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团队进行了慰问,慰问资金共计157.16万元,截至目前,慰问资金已发放到位。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直小学综合评价排名前3名给予4万元慰问;县直小学进位名次前2名给予3万元慰问。 | 21万元 | 21万元 | 5 | 5 | ||||
乡镇学区(以学区为单位)综合评价排名前3名给予4万元慰问;乡镇学区(以学区为单位)进位名次前2名给予3万元慰问。 | 18万元 | 18万元 | 5 | 5 | ||||||
县城初中上线率第1-2名的初三毕业班团队分别给予慰问金10万元、7万元,乡镇初中上线率第1-3名的初三毕业班团队给予慰问10万元、7万元、5万元。 | 45万元 | 45万元 | 5 | 5 | ||||||
海原县第一中学高考本科上线率(含体育艺术类上线人数,下同)达到60.3%,一本上线率达到19.5%;海原县高级中学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47%,一本上线率达到12%;海原县兴海中学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18.4%,一本上线率达到2.1%。当年度完成上述本科目标的学校给予17.52万元慰问金。 高考单科成绩进步奖励三所高中36.64万元;高考卓越团队奖励9万元 | 63.16万元 | 63.16万元 | 5 | 5 | ||||||
质量指标 | 中职团队慰问奖励 | 10万元 | 10万元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慰问公平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资金拨付到位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教师团队贡献精神 | 提高 | 逐步提高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教师团队师德师风建设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切实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 | 持续提升 | 持续提升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教师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