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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6/2021-0012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7 15:1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教体局


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按照县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战略目标,结合教育系统自身特点,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依法治教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手段,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教育现代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不断推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内涵,树立全面依法治教理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教育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局领导班子对全年法治政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召开行政办公会、中心组扩大会等,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教育体育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局办公室统筹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教育股和民办教股牵头具体实施全县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机构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检查督导到位。

(二)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全面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努力实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教育治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以来,我们将提高教育行政干部法律素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中心组集体学法治度和机关干部学法治度,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宪法和基本法全面学,专业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普遍学,教育法规深入学”,培养和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了局党组学法工作制度,坚持每半年集中学法一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鼓励干部自学。鼓励干部职工以自学为主,做好法律学习笔记,单位定期检查、考核。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并利用局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抽查学习情况。并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参加考试。通过学习、培训、考核,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了普遍提高。

(三)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我们坚持将青少年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力度。一是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体系和课堂主渠道,通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重点进行《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而死不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法治副校长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一支主力军,全县各中小学聘请了派出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坚持每学期到学校上法治课,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三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联合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今年,在全县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我县中小学生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注册率已达到95%以上。

二、不断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局没有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规范网上服务事项,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适时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事项清单、服务事项清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提高办理时效。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局党委会、办公会议事规则,实行工程建设、干部任免、人事调整、招生招考等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中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同时加强对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及学校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正确行使权力。

(四)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公众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文件备案等规范性文件印发程序,不断提高发文质量。规范文件管理,编制重大文件年度计划,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对不符合改革和发展实际的,及时予以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依法规范民办校外培训市场发展。制定印发《中共海原县委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成立了由副县长为组长,教育、文化、民政、应急、公安、市管、住建、消防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8家培训机构予以关停;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4家校外培训机构,积极指导其办证。同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每年对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及时在海原教育公众号、海原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黑白名单”,接受群众监督,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利益。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强化师资管理、严格收退费管理,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依法维护广大学员、家长的合法权益,切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依法加强开展督学工作,促进和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设立监督电话,对于涉及人事任免、教师招考、资格认定等各项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室通过开学工作检查、专题调研、专项督查等途径,深入校园了解中小学校执法情况和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二)完善信访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认真查处投诉和举报案件,全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今年以来答复“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66件,市长信箱13件,县委书记信箱15件,长信箱26,办结率100%。

(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县教育局始终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改进工作方式、明确工作方向、推动教育发展的有效举措,按照“集中部署、认真阅研、真诚沟通、吸收促进”的要求,积极主动、严肃认真进行办理。县教育局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今年办理政协提案7件,人大建议2件,代表委员书面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今年全面梳理编制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包含10个一级事项、34个二级事项,并根据我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为人民群众获取教育信息提供切实便利,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系统内部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了大幅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进程得到了大力推进。但是和当前法制建设的要求相比,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法治建设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系统内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仍显滞后、法治人才数量明显不足,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中重结果、轻程序,学校在依法治校方面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2年,我们将围绕依法治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治、依法治教水平。

(一)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流程,进一步提高队伍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全系统干部、教师、学生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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