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6/2021-0002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26 08:3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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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海原县2021年高中教师选聘公告
为努力提高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适应普及高中教育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数量符合国家或自治区的有关标准要求,学科分布合理,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求,经县委、政府同意,从全县各乡镇学区、乡镇初级中学选聘部分高中学科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学科
计划为海原县第一中学、回民中学、兴海中学选聘高中教师若干名,选聘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九大学科。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全县各乡镇学区、乡镇初级中学。
(二)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立德树人,遵纪守法,廉洁从教,身心健康。
2.近几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级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教师(含2018年转正特岗教师)。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应聘者在2021年8月25日至8月27日期间,通过海原县人民政府网、海原电视台及微信公众号关注发布的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在2021年8月26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海原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教材理解、教法学法、授课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抽签决定说课题目和说课内容。说课之前,每位应聘人员有20分钟准备时间,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打分采取量化赋分方式,在所有评委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评委从县教研室、各高中学校选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研员和优秀教师组成。
面试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当天,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觉接受体温监测,现场扫描行程码,同时向门卫人员出示“宁夏健康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说课除外),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五)聘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并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分配事宜。
(六)监督。为使选聘工作操作规范、程序合法,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第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