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6/2021-00016 | 文号 | 海教发〔2021〕49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4 16: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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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
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21〕13号)和中卫市《关于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义务教育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一,核心是控辍保学,事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全面小康成色。各学校要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做到“脱贫不脱责任、摘帽不摘任务”,把新形势下做好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关键之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要措施,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不断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切实增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
深化联防联控机制。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宁教基〔2020〕6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学生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宁教基办〔2020〕11号)要求,主动联合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部门,深入开展核查劝返、帮教帮扶等工作,严格落实“七长负责制”、“双线控辍制”和“四保责任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层层压实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学籍管理员的管理职责,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教师家访制度,保障复学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持续做好核查劝返工作。
各学校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辍学学生动态监测制度,紧紧抓住入学关键环节,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全面准确核实学生开学返校情况,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未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启动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劝返。同时,加强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管理与应用,及时登记更新学生辍学复学信息;完善与户籍、扶贫数据比对制度,实现数据共享,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动态销号管理;加强甄别、分类指导、逐一安置,巩固劝返复学成果,确保工作实效。
精准建立辍学学生工作档案。
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要求,各学校要对核查出的辍学学生,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附件2、附件3),认真记录辍学学生的具体信息,特别是详细记录实施劝返工作情况,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做到台账数据真实准确。
为深入做好控辍保学常态化监测管理,各学校于每月28日前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辍学月度监控表》(附件1)纸质件和电子版报教育股备案。
联系人:马少罡 联系电话:4017986 QQ:851108257
附件: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辍学月度监控表
2.海原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
3.海原县2021年控辍保学台账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2 | ||||||||||
海原县 年控辍保学台账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籍号 | 家庭住址 | 是否建档立卡 | 辍学原因 | 劝返后就读学校 | 是否销账 | 备注 |
示例 | 张XX | 男 | 640XXXXXXXXXXXXXXX | G640XXXXXXXXXXXXXXX | 金凤区上海西路XXXXXXXX | 是 | G | 银川市XXX学校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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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此表填写新学期初新摸排的辍学学生情况,其中“辍学原因”按照(失学、因残辍学、因病辍学、厌学辍学在家、辍学在外务工、户口登记原因、社会培训机构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入寺入教”辍学、早婚辍学、超龄离校、延缓入学、区内外就读无学籍、易地扶贫搬迁辍学、“小升初”辍学、失踪失联辍学)标准进行填写。 |
附件3
XX省(区、市)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 | |||||||||||||||||
地(市、州): | 县(市、区): | 填表日期: | |||||||||||||||
基本信息 | 姓 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出生日期 | 年 | 月 | 日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健康情况 | 全国学籍号 | ||||||||||||||||
监护人1 | 与被核查人关系 | 联系 | |||||||||||||||
监护人2 | 与被核查人关系 | 联系 | |||||||||||||||
户籍所在地 | 填写详细地址。示例: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市(州)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乡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村、小区、门牌号码等) | ||||||||||||||||
学籍所在地 | 要求同上 | ||||||||||||||||
现居住地 | 要求同上 | ||||||||||||||||
辍学 | 家庭情况简述 | ||||||||||||||||
核查劝返情况 | 是否已开展劝返工作 | 劝返 | 劝返 | 未复学 | |||||||||||||
劝返单位 | 劝返 | 联系 | |||||||||||||||
是否属于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 | |||||||||||||||||
劝返 | 示例:1.什么时间,具体人员,赴什么地方,如何开展劝返工作,结果如何?(分次记录、简明扼要,可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