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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6/2015-44526 文号 海教发〔2015〕142号 生成日期 2015-09-15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教体局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宁教基〔201556号),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以下简称留守儿童)工作,促进广大留守儿童平安健康成长、不断增强其生活幸福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536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

加强留守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一些家庭父母同时外出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乡,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加强留守儿童工作,为广大留守儿童多方面的关爱服务,弥补亲情缺失,使其具有阳光心态和健康体魄,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

(一)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寄宿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餐饮管理、控辍保学等相关工作制度,满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需要。

(二)优先保障。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配备必要的生活教师,在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要建立留守儿童用餐登记台账和营养状况档案,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合理安排膳食结构,切实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保障留守儿童能够就近走读入学,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对于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学校,要合理规划公共交通,为留守儿童上下学提供必要的交通条件。

(三)加强寄宿管理。留守儿童集中的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努力使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每名寄宿生有一个标准床位。

三、全面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

(一)摸清底数。今后每年,各学校在春、秋季学期学生报到时,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并登记造册。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标识,全面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并及时更新。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档案。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关于留守儿童档案建设结合起来,确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同时,将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重点提高班主任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注重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将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纳入各项活动中。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在举办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时,要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缓解其孤独情绪,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校园氛围。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为主课堂,不断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努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温暖的缺失。对学习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有针对性地辅导,激发其学习兴趣,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将留守儿童标签化。

(四)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增强留守儿童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预防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对留守儿童的伤害。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及早发现和纠正个别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发生。预防侵害留守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五)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和班级组建家长委员会时,要遴选热心留守儿童工作的家长或监护人参加。家长委员会要引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教育,支持、推动学校对学习和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特殊帮扶,努力化解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要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增强其做好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家庭责任监督制度、减少父母同时长期务工、督促父母定期回家探望等形式,强化留守儿童父母监护责任,逐步从根本上缓解留守儿童家庭环境缺失问题。  

四、逐步构建关爱服务机制

(一)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各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或其他活动场所,加强关爱服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变咨询为服务,主动开展工作,多做有益的帮扶教育,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家长、不同类型家庭,围绕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生活习惯养成、学习兴趣培养等方面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二)开展结对帮扶。对特殊困难留守儿童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通讯手段开展活动,方便外出务工家长和留守儿童的联系。建立“代理家长”等方式结对机制,加强骨干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工作常态化,动员教师以志愿服务方式关爱留守儿童。

五、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教体局将在10月中旬开展专项督查,推广典型经验,整改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同时,各校要围绕工作开展情况、文件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并与1010日前报教育股。

联系人:王彦龙  13723342859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59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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