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6/2015-44523 | 文号 | 海教发〔2015〕46号 | 生成日期 | 2015-03-3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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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海原县学校交通安全暨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各学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3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3月26日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月25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及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印发海原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5〕62号)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交通安全暨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学校及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暨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管理工作,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提高交通法制和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保护环境的文明习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本次交通安全暨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成立海原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暨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才
副组长:王宗龙 李占平
成 员:周安宁 田彦福 马宗海 牛生权 李士全
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交通安全暨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四、工作重点
(一)交通安全
1.认真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建立健全学生乘车情况台账,一是对节假日(周末)乘车回家及返校学生,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学校节假日(周末)乘车学生情况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节假日学生集中乘车的组织和疏通工作,不允许学生乘坐“三无”车、“黑校车”、农用车、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等,不允许学生乘坐“超员”车辆。
(2)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客运车及“私家车”台账。一是寄宿制学校对接送学生的客运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内容包括车况、资质、驾驶证、车号、座位数、接送时间、驾驶人信息和资质情况。二是与接送学生客运车公司签订安全协议或责任书。三是对接送自家孩子的“私家车”进行登记造册,登记清楚车辆、驾驶人员和接送对象情况。
(3)建立健全接送学生“黑校车”和农用车台账。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黑校车”(指没有取得相关资质、未到交警部门登记、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这里指 “非专用学生车”和拉多名学生的“私家车”统称)和农用车,摸排登记。发现一台,记录一台,上报一台,摄像取证。坚决不允许“三无车”、“黑校车”、农用车、三轮电动车接送学生,不允许“私家车”接多人或接别人家孩子,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4)建立校园内车辆台账,并加强管理。一要对学校教职工自驾车、拉水车、运送食品车辆进行登记造册,登记清楚车辆、驾驶人情况。二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规范其驾车行为。要求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校园内行驶或进出校门要慢行,禁止鸣笛。三要设置固定停车位。教师自驾车、进入校园的外部车辆及学生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允许在校门口或校园内乱停乱放。四是非学校教职工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2.认真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一是学校必须与乘坐车辆的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安全乘车的责任。要求家长不允许孩子乘坐“三无”车、“黑校车”、农用车、电动车等,不允许孩子乘坐超员、超速车辆,不允许多人乘坐“私家车”。二是学校必须要与接送自家孩子的家长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三是要与公交公司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不得超员、超速行驶。
(2)集中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讲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乘坐“三无”车、“黑校车”、“蹦蹦车”、摩托车、不乘坐三轮电动车。培养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的交通安全习惯,规范交通安全行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安全课、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讯通、国旗下的讲话、图片展览、黑板报、橱窗、文艺演出、观看网络交通事故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知识和防范技能的宣传,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4)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诉家长不要让孩子乘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不要用非法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不要让亲戚朋友接送多家孩子。提醒孩子走路靠右行,遵守红绿灯,不要横穿道路,不要到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玩耍。
(5)召开一次专题家长会。对家长宣讲学生交通安全知识,重点向家长通报交通事故案例,告知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无证车辆、黑车、报废车、电动车上下学。
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3.配合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校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派出所)、交通、运管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管理活动。校门附近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距离校门口主要街道或路段,放学时段疏导学生,避免发生交通拥堵现象。二是坚持做好小学生路队制和教师护导制。全县小学生放学回家出校门时排成路队,并安排教师护送一段路程;中学生放学回家时,校门外街道或道路要安排教师疏通引导;寄宿生周末集中乘车回家时,校门口除要安排教师疏通引导学生外,还要指挥学生有序乘车并不得超员,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完成时限:长期
4.建立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各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租用证件手续齐全的车辆和驾驶员,并严格执行外出报批制度。
完成时限:长期
(二)环境保护
1.范围:学校周边、校门路、校园、教室、宿舍、食堂、各功能室等环境卫生。
2.主要工作:
(1)集中开展一次校园环境、室内卫生死角大排查;
(2)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各室卫生大扫除;
(3)全面开展一次食堂、宿舍等室清洗消毒工作;
(4)发动学生,开展一次清洗衣服、被褥床单的活动;
(5)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及卫生常识的讲座;
(6)印发宣传材料,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从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暨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必要性,迅速行动,采取措施,保障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公安、交通、运管、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配合与联系,防范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学校要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纳入日常工作,经常抓,长期抓。通过广泛号召、案例引导、检查评价等方式,组织推动工作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校要将专项排查整治的情况和联系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3月31日前报综合股,将开展情况每周四前上报,工作总结必须于4月30日前上报综合股。
(五)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县督查组和教体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学校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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