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6/2014-17978 | 文号 | 海教发〔2014〕44号 | 生成日期 | 2014-03-26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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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各学区、县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功能教室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深化课程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根据《宁夏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功能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结合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功能教室使用现状,现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图书室管理
1、图书室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阅读能力的重要阵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图书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创建“书香”校园,培养学生自主阅读的良好习惯,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阅读水平。
2、各学校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提高利用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抓好图书室、阅览室建设与管理的根本保证,科学细致的管理、严格规范的运作是获得最大阅读效益的前提条件。
3、各学校要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专(兼)职教师任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提高管理水平。
4、各学校图书室要实行开架借阅并实现信息化管理,有专职图书管理员的要全天开放,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实行分时段借阅或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借阅,在班级设立图书角,还可根据本校实际采取学生自主阅读、教师指导阅读多种形式的阅读方式。
5、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召开师生读书专题报告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读书笔记展示会、读书辩论会、师生创作大赛等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读书活动,并指导学生有效阅读、撰写读书笔记。
二、进一步提高实验装备的使用率
1、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是教育装备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与根本目的。各学校要把实验教学装备使用绩效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绩效的重点内容之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各学校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完善实验开出情况记载和专用实验室使用记录制度,使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得到广泛使用。
3、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实验研讨、实验操作技能大赛、自制教具比赛等活动,提高师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并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
4、各学校要加强教师实验技能培训和考核。制定适合校情的实验教学考核评估办法,将实验开设率和实验教学质量作为评判实验教师和相关学科教师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1、各学区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点数字全覆盖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工作,及时做好资源下载储存和使用记录,同时做好初小信息化安装前期准备工作。
2、县直中小学、学区各完小必须重视做好宽带网络的接入工作,于4月底前完小以上学校宽带网络全部接入,确保实现信息化校校通、班班通的目标。
3、各学校要管理和使用好现代技术装备,通过上面配一点,自己购一点等多渠道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提升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各功能室卫生经常清洁,设备器材摆放有序,管理制度完善并上墙,有课程表或有具体的使用安排,使用记录要详细、及时。
2、各学校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图书室和实验室等资源,不能使其闲置和浪费,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各种教育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提高利用率。
3、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图书室、实验室等功能室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图书室存在不能按要求开放、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率低的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4、教体局将图书室和实验室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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