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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6/2016-44727 文号 海党办发[2016]31号 生成日期 2016-03-09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教体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县直及区(市)驻海原各单位,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2016年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中卫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评估验收,现成立海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长: 许正清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田风梅  县人大副主任

    县政府副县长

米力芳  县政协副主席

  员: 李文才  县教体局局长

张志刚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邹业忠  县人社局局长

李德军  县文广局局长

石彦才  县编办主任

马风槐  县国环局局长

杨正军  县住建局局长

马天科  县民政局局长

田风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文柯  县卫计局局长

刘正权  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贾治林  县残联主席

单慧莲  县妇联主席

马彩虹  团县委书记

田彦秀  县工会常务副主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管委会、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有力的保障机制,指导和组织开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体局,李文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发展规划组、财政投入组、人力资源组、综合治理组、弱势群体帮扶组和宣传工作组。

一、发展规划组

牵头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教体局、财政局、国环局、住建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主要责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保证有效落实学校建设的规划、用地、建设设计、资金等。

二、财政投入组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教体局、发改局、人社局

主要责任: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积极争取国家、区、市有关教育支持项目,做好配套经费落实和拨付工作。

三、人力资源组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教体局、编办、财政局

主要责任: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岗位编制设定、职称职务评审工作;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津贴,做好绩效工资的考评和发放工作;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补充、聘用等工作。

四、综合治理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卫计局、文广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

主要责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对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学校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

五、弱势群体帮扶组

牵头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教体局、残联、团委、妇联、工会、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主要责任:建立救助保障体系,保障孤残儿童、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乡镇、村委会、居委会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六、宣传工作组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文广局、教体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主要责任: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行动部署,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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