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2/2022-0001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14 10:0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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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海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城市内涝Ⅲ级
应急响应和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海原县气象台2022年07月14日18时33分发布气象风险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下午到明天白天,海原县将有25-50毫米,部分乡镇可达50-90毫米。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分析研判,依据《海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海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14日20时20分起,启动海原县城市内涝Ⅲ级应急响应和防汛IV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乡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防范7月10-12日强降雨叠加效应;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人工影响天气,进行防雹作业;住建部门积极做好城市内涝应急排涝准备,对地下车库车辆及时疏散;公安部门对车流量大的路段要及时进行疏通,防止因暴雨导致的交通事故;市场监管部门视情况对低洼处商户关门停业,防止积水严重造成不便影响;各乡镇通知辖区内农户居民做好防暴雨应对措施,重点关注山洪易发村庄内涝、过水路面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做好因降雨叠加可能引发的城乡积涝、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防范应对,扎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巡防,发现隐患、险情等,第一时间上报处置。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乡镇(街道)第一时间通知到各村(居),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通知下属单位和企业,做好应急准备。
(海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955-4012350)
海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