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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640522012/2022-0007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26 11:5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水务局

杨永和、张晓华、太耀坤 、李文平、田进森、李小玲、柴芙蓉: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红羊乡前井村等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已对前进、张元两个村庄沿河岸坐落沟道两侧修整,沟底做平整处理,村主干道个别地方做排水处理,对石塘、 张元两个村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


  海原县水务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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