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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640522009/2022-0008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9 22:5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郭孟强、田地、张元彻、刘康林、马鹏、马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曹洼乡白崖村、硝沟村高标准农田地埂林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已在曹洼乡白崖村、硝沟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地埂林3590亩,其中:白崖村地埂林种植丁香1.7万株770亩、刺梅0.67万株220亩、山桃1.6万株430亩,硝沟村地埂林种植丁香1.5万株690亩、刺梅0.6万株210亩、山桃5.4万株1260亩。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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