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1-0033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0-22 11: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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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金振军、郑国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理情况:一是按照《海城街道办2021年社区治理工作安排》,由各社区牵头,对各住宅小区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建立社区巡查和街道督查机制,极大地规范了各小区电动车乱放和“飞线”充电的现象;二是已为各政府安置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日常巡查,充电桩全部安装到位后将确保电动车停放规范,充电安全;三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对各社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并按照县消防大队要求,各物业公司完善居民小区消防通道标识,各社区加大消防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