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4013140 传真:0955-401314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 海原县海城镇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见附件 |
2 | 玄武岩纤维增强大口径市政给排水管道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二期14号厂房 | 源单新材料科技(宁夏)有限 责任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见附件 |
附件:1、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审批公示表;
2、玄武岩纤维增强大口径市政给排水管道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审批公示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审批公示表.pdf
附件: 2、玄武岩纤维增强大口径市政给排水管道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审批公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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