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5年8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28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为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5个工作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4013140 传真:0955-401314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表(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可点击内容查看附件) |
1 | 海原县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 海原县海城镇 |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夏竭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28日 | 见附件 |
2 | 模压无机改性石墨聚苯颗粒保温板生产线项目 | 海原县海城镇 | 宁夏圣特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宁夏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28日 | 见附件 |
附件:1、海原县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2、模压无机改性石墨聚苯颗粒保温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省道204线李旺至史店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pdf
附件:附件2:模压无机改性石墨聚苯颗粒保温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pdf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