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民函〔2023〕29号
海原牛杂协会筹备组:
关于成立海原牛杂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民政局党组9月5日第26次(扩大)会议研究,准予海原牛杂协会登记。
海原牛杂协会登记后,要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海原牛杂协会筹备组收到我局批复成立后,将你组织的印章样式、开户行和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及时报我局备案,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海原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