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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民政局关于同意登记海原县知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批复

发表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作者: 海原县民政局
来源: 海原县民政局

海民函〔20235

海原县知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筹备组:

关于成立海原县知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民政局2023273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准予海原县知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成立。

海原县知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成立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你组织收到我局批复后,将你组织的印章样式、开户行和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及时报我局备案,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海原县民政局           

                        2023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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