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周期 | 检查比例 | 同一企业检查频次 | 检查依据 | 可联合检查部门 | 备注 |
| 1 |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海原县辖区职业卫生单位 | 全年 | 100% | 1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六十二条 | 应急管理 | |
| 2 | 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管理,医师执业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 辖区从事医疗活动的相关企业 | 全年 | 100% | 1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十三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 | ||
| 3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海原县辖区内宾馆,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 | 全年 | 100% | 1次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 市场监督管理 | ||
| 4 | 消毒产品单位监督检查 | 海原县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单位 | 全年 | 100% | 1次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市场监督管理 | ||
| 5 | 生活饮用水单位监督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 | 全年 | 100% | 1次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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