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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发改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发表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作者: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原县发改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序号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比例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同一企业检查频次可联合检查部门备注
1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以及未按规定使用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40号修订)粮食收购企业、粮油运输企业第二季度
第四季度
20%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1.粮食收购者粮食收购备案情况;2.粮食收购者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3.粮食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等工作情况4.粮食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5.按规定使用仓储设施、包装材料、运输工具情况;6.其他依法检查内容。2次市场监管部门
2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粮食入库、出库、储存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的监督检查(含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40号修订)《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粮油仓储单位,县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成品粮油加工的涉粮企业及其他经营者4月至6月
9月至11月
20%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1.对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建立粮油仓储管理制度、落实职责的检查;2.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成品粮油加工的涉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的监督检查;3.其他依法检查内容。2次

3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储备粮轮换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政策性粮油承储企业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1家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1.对储备粮轮换情况的监督检查;2.其他依法检查内容。2次财政部门
4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涉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全区粮食流通、加工企业和所属物资储备单位按照国家、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原县安委办等部门安排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30%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1.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3.其他依法检查内容。不超过3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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