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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公安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发表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作者: 海原县公安局
来源: 海原县公安局



序号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比例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同一企业检查频次可联合检查部门备注
1公安局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86号)银行业机构营业场所及金库每季度每季度
10%
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安保人员配备是否达标,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值班巡逻记录是否规范。消防设施配备的数量及有效期是否符合规定。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1次

2公安局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落实治安安全防范工作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1号)中小学幼儿园、油气企业每季度每季度
10%
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1.检查辖区各学校的安全保卫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是否完善。
2.加油(气)站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安装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
1次

3公安局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2018年公安部令第151号)
等级保护系统运营企业每季度100%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1. 信息系统安全需求是否发生变化,原定保护等级是否准确;2. 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3. 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查情况;4. 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否符合要求;5.信息安全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6.信息系统安全整改情况;7. 备案材料与运营、使用单位、信息系统的符合情况;8. 其他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1次网信、保密、密码、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4公安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情况的行政检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45号)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2018年公安部令第151号)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每季度全年
100%
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1.依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网络安全检测,对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进行管理;2.督促重点单位依法履行安全保护责任和义务。1次网信、保密、密码、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
5公安局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的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公安部令第87号)
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购销企业上下半年各1次100%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1次应急管理、商务部门
备 注:1、编制范围:行政检查主体根据本年度拟开展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其他有计划检查,编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2、检查事项:行政检查主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命令,并结合已制定的权责清单,确定具体行政检查事项。3、检查时间、比例和频次。行政检查主体根据本领域工作实际,分别确定实施行政检查的具体月份或者季度、检查企业的比例或者具体数量、全年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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