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5〕5号)要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的公告》,结合海原县农业涉企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行政检查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梳理执法检查重点,从细从严开展检查,着力提升执法效果,为农业生产保障护航。
二、检查事项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对照《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见附件),认真、有序开展本年度行政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通力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对检查对象实施抽查,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现场密切配合,形成部门合力,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处置的现场处置,需后续跟踪处理的由相关部门及时跟进,确保检查成效。
(二)强化监督,确保检查实效。各检查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将检查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发挥“保安全 护民生”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最大效用。
(三)执法纪律要到位。实施行政检查时,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检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有关工作纪律要求,检查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一律不准接受行政相对人吃请,一律不准发生吃拿卡要行为,严厉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附件: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附件: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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