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对《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的公示
2023年11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的通知》(宁环规发〔2023〕5号),现将具体内容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附件: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的通知(宁环规发〔2023〕5号)(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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