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1/2025-0030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7-07 15:53: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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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5年6月26日,李明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17次(总第135次)常务会议,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全面作出规范,推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约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资源节约意识,加强资源节约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贯彻落实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及短视频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及各类教育培训学习内容,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对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警示效应,确保《条例》成为刚性约束。
(三)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各种浪费行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及群众,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综合运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确保《条例》在本单位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严肃查处违反《条例》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浪费严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等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条例》有效贯彻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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