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034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22 10:31: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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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5年6月5日,蒋文韬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15次(总第13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听取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和自治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体制创新。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统总结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明确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应当遵循的原则。《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领导的重要保证、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的基础支撑,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树牢精耕细作理念,细化工作措施,以实实在在的问题整改成效推动海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会议要求: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全县上下必须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高效的举措、最严格的纪律,提升环保能力、履行环保职责、迎接环保督察。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组织权威解读、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充分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工作要求。要结合“六五环境日”,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在海原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靠前谋划主动作为。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好“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迎检工作“零失误”。要抓紧梳理环保相关工作,按照督察组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客观反映情况,全面做好资料准备、案件转办、问询走访、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带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矛盾及问题的解决。要及时公开信访件办理情况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成效,切实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系统构建治理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对各类反馈问题盯住不放、拎在手上,坚持下实功、出实招,严格整改标准时限,采取强力措施,逐一查“病灶”、找“症结”、“开药方”,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重点事项、难点问题,对照时限赶进度、对照任务增措施。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强化跟踪问效,严查各类环保突出问题,有力推动行业监管责任、干部直接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公众参与责任层层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点上改”与“面上改”相衔接,健全完善联防联控联治、生态环境治理、多元投入保障、生态补偿等机制,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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