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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

索引号 640522001/2023-0060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7 17:2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2023年11月23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经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于200951日起施行。《防震减灾法》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地震灾害,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震减灾法》为准绳,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三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地震应急救援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要。

会议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震减灾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高度戒备,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强烈责任担当和“事事抓在手上”的高度政治自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防震减灾各领域、环节工作,切实提高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的防范应对能力,坚决做到谋在前、干在前、备而无患,确保全县发展大局安全稳定。

二要压实责任、强化引导,凝聚齐抓共管强大合力。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坚决扛实防震减灾工作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海原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要求,强化任务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注重宣传引导,结合12月16日“海原大地震103周年纪念日”,不断扩大地震科普宣传覆盖面,全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全面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要抓好防震减灾工作督查检查,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推动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要协同联动、防御结合,扎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防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专项地震应急预案,确保与《全县地震应急预案》无缝衔接。地震局要积极与区、市业务部门沟通对接,密切关注震情,加强震情会商研判,不断增强地震监测预警的科学性、精准性、及时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有效应对破坏性地震标准,做实做细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分充足。发改部门要按照全县人口分布状况,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与管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实战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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