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3-0060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02 16:5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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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3年11月1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2年4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共10章55条。《条例》在充分吸纳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紧扣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立足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实际,与新的发展形势相适应,结构更加完善,内容更加究实更加具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为推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政策保障。
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贯彻。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县上下要提高站位,全面学习贯彻《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政策落实。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为中小企业发展开路、破冰、除障。各相关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着力破解融资难题,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创造良好金融业态,各金融机构要提高站位,不断创新,改进服务。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提升综合实力。同时,要强化法律保障,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稳定的预期环境。
三要加大企业培育。要强化中小企业服务,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辅导,帮助企业厘清发展思路,提升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梯度成长。要建立完善“小升规”“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企业培育库,加强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帮助拟入库企业完善相关申报材料,推进形成新的增长点。要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国家、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