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3-0019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3-24 09:38: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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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3年3月17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在充分总结“三农”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对中国特色“三农”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
一要聚焦产业兴旺,深入推进乡村发展。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扎实做好春耕备耕,坚决完成6万亩春小麦和4万亩玉豆套种的种植任务,进一步扩大优质小杂粮等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1万亩以上。全面发展肉牛主导产业,持续调高基础母牛比例、调优良种牛结构、增加小群体养殖规模,不断扩大良种母牛基本盘和养殖户覆盖面。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按照马铃薯抓增效、小杂粮抓突破、瓜菜抓提质的思路,建设“四位一体”及膜上覆土垄面集雨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万亩,谷子标准化基地3万亩,冷凉蔬菜基地5万亩,稳定发展枸杞3.2万亩。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和农村电商,打造“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产业链。紧紧抓住产业入户率这个核心,继续推行“一表两图三清单”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和移民收入提升行动,积极落实自治区“农民增收13条”措施,制定出台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不断促进农民增收。
二要聚焦宜居宜业,深入推进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整治,打造美丽宜居村庄10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5个。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残膜回收利用体系,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化肥利用率达到41.5%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全面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和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建设。
三要聚焦乡风文明,深入推进乡村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乡村网格化治理模式,大力推广“积分制”等经验做法,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争年底创建自治区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2个。深化“平安海原”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