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3-0015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1-30 16:05: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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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3年1月19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禁牧封育工作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站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提出的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战略工程。《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的出台和施行,将进一步保护和培育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
一要正确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海原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落实草原和退耕还林地的管护,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但是偷牧现象不同程度仍然存在。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加强禁牧封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分析原因,增补措施,持之以恒把禁牧封育工作抓出实效、抓出成果。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禁牧封育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竖立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讲清楚、说明白禁牧封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引导广大养殖户特别是在生态移民迁出区、林区和禁牧区周边的养殖农户彻底打消偷牧思想,引导养殖户大力发展设施养殖,保障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
三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禁牧封育工作力度,严格生态移民迁出区、林区、禁牧区执法检查,做到牲畜入园入圈,坚决遏制偷牧放牧现象。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巡查。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到草原有人管、林木有人护,全面巩固禁牧封育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贡献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