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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正清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

索引号 640522001/2021-0011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9 10:54: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202148日,许正清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强斌,副县长丁芳、刘文杰、贾治林、王银军出席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成宝、县政协副主席田凤梅、人大代表田学武、政协委员刘正忠应邀参加会议。各乡镇(甘盐池种羊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节选)》

会议指出,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各乡镇(种羊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形成更加规范的操作流程,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

  会议审议《海原县巩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全县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和区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标准引领、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巩固深化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全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巩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实施方案(送审稿)》,县政府办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

 会议审议《海原县2021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对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

 会议审议《海原县2021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是撬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重要途径,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县委

   会议要求,各乡镇(种羊场、街道办)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把项目真正抓在手上,抓出成效。业务部门(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做好项目监督,实事求是,精准估算,服务好项目实施,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审议《海原县科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积极培养本土科技人才,努力引进外来科技人才,以人才振兴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提升农业竞争力,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科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送审稿)》,县科技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

会议审议《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科技成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科技成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县科技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会议审议《海原县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全面推行林(草)长制,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草)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

会议审议《海原县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海原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为多样教育的需求,确保教育同海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县教体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

会议审议《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文化旅游成果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文化旅游成果工作方案(送审稿)》,县文广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会议审议《海原县关于推进街道社区居民户籍人房户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关于推进街道社区居民户籍人房户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县公安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

会议审议《海原县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办公室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办公室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送审稿)》,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要求,乡镇(种羊场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核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防止老问题死灰复燃,治理新问题萌发,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会议审议《中国体育彩票杯宁夏第四届农民篮球争霸赛决赛保障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中国体育彩票杯宁夏第四届农民篮球争霸赛决赛保障工作方案(送审稿)》,县教体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研究设立七营镇第三小学和撤销办学萎缩教学点事宜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设立七营镇第三小学,县教体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尽快进行办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合力做好学校布局,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原则同意撤销甘盐池唐坡等24处教学点,由丁芳副县长牵头,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将具有使用价值的教学点按程序移交所在乡镇使用,不具备使用价值的按程序进行拆除。

会议审议《海原县公安局李俊派出所等7个项目建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公安局李俊派出所等7个项目建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会上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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