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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正清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

索引号 640522001/2021-0011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7 10:25: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2021324日,许正清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区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清明、“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各地进入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叠加期,旅游踏青等野外活动人员将大幅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上来,始终保持高度戒备,时刻紧绷思想之弦,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两个安全”。

 会议要求,当前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最关键时期,也是风险等级最高时期。各乡镇(种羊场、街道办)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担当作为、创新方式举措,坚决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之“责”,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要从严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真正将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农户,落实到各个基层单位,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二要从严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无缝覆盖、万无一失;要采取“明查暗访、暗访为主”的方式,进行防灭火工作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到位及时。三要从严责任追究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每一起森林草原火灾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四要从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掌握防灭火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处置及时;主要领导要在重点时段带班、部署、督查,一旦发生火灾,靠前指挥、科学决策,确保处理到位、扑救到位。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地做好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审议《海原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海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是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之一,对加强农村公共基础服务体系建设,补齐补强短板弱项,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海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送审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三、审议《海原县2021年政策性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方案(送审稿)》《海原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提升方案(送审稿)》《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光伏扶贫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政策性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方案(送审稿)》《海原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提升方案(送审稿)》《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光伏扶贫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扶贫办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四、审议《海原县2021年内生动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内生动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县委宣传部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五、审议《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县民政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六、审议《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稳岗就业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稳岗就业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县人社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七、审议《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安全饮水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安全饮水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县水务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八、审议《海原县2021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县教体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九、审议《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消费帮扶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消费帮扶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县工信商务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十、审议《海原县2021年全民健康保障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全民健康保障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县卫健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十一、审议《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安全住房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巩固拓展安全住房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县住建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提交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十二、审议《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海原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海原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送审稿)》,县住建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十三、审议《海原县海城街道办责任清单(送审稿)》《海原县乡镇责任清单(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海城街道办责任清单(送审稿)》《海原县乡镇责任清单(送审稿)》,县司法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要求,县委编办和县司法局负责,对责任清单进行详细梳理,印发后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确保各乡镇(种羊场、街道办)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审议《海原县第四届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暨2021年“关桥梨花节”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通过保护生态环境、挖掘绿色资源、守护青山绿水,利用优美的自然风光吸引游客与消费者,实现地区经济发展。开展文化旅游节活动对我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扩大海原旅游的影响力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第四届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暨2021年“关桥梨花节”实施方案(送审稿)》,文广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报县委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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