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1/2020-0017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16 15: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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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0年7月15日,许正清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薛军勇,副县长丁芳、金钟河、罗永珍、孙占宏出席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但升、县政协副主席屈文彬、人大代表苏卫明、政协委员张学昌应邀参加会议。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定了《海原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送审稿)》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制定对加强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有效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会议听取了2020年上半年全县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汇报、审定《海原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消防安全工作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容不得有任何闪失。当前,我县火灾形势整体平稳,未发生有影响力的火灾事故,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一时安全不等于长久安全,暂时稳定不代表持续稳定。全县上下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抓实抓细消防安全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议要求:
(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辖区内火灾隐患,完善消防设施,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二)政法、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谎报、瞒报火警和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消防资源不浪费,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处置能力突发事件能力。
(三)教育、住建、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校园、社区、企业等重点地区消防工作,加强消防知识培训和逃生演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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