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19-0008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02 14:58: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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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4月2日,许正清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郭玉峰、薛军勇,副县长丁芳、金钟河、罗永珍、孙占宏;县政协副主席米力芳,人大代表张廷荣、李月清,政协委员杨敏霞、杨应旭应邀参加会议。各相关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一、研究审定了海原县2019年-2020年度购买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2019年-2020年度购买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二)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竞标服务企业车辆运营资质、车况、驾驶员技术素质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中标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三)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进一步加强公车平台派车管理,强化车辆整合,确保公车资源合理配置,高效保障公务活动。
二、研究审定了海原县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送审稿)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教体局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送审稿)的请示》。由丁芳副县长牵头,教体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并结合国家、自治区各项验收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后,以政府党组文件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由教体局负责,制定2019年海原县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方案,细化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及措施。
三、研究审定了海原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由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并借鉴考察福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成功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