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1/2018-9419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05 17: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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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11月29日,许正清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郭玉峰、童颢、吴秉凯,副县长丁芳、罗永珍、邢连平、王爱强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成宝,政协副主席柳璞,人大代表李金龙、庞明,政协委员杨占虎、刘正忠应邀参加会议。各相关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送审稿)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科学编制好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是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对于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矛盾,保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4月,县委、政府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并印发整治方案。但截至目前,“散乱污”企业界定不准确、整治进展缓慢、关停取缔不到位等问题突出,需引起高度重视,立即整改。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县农村地区路、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无牌无证、超载超重及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同时,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群众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迫切需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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