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18-0554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1-26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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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许正清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
1月23日,县长许正清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韩玉江、郭玉峰,副县长丁芳、罗永珍、邢连平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但升、政协副主席柳璞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审定了海原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海原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海原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海原县2018年创建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健康海原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海原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等事宜。
会议指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是凝聚军心、民心,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一张城市名片来打造,发扬优良传统,强化措施,确保全县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呈现深入推进、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
会议指出, 健康是人民幸福之本、社会发展之基。当前我县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卫生与健康保障不足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坚定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健康海原建设尤为迫切紧要。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好健康海原建设各项任务,全力以赴加快健康海原建设,努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会议指出,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建设重大意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会议还研究审定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