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1/2017-0058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02-28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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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2017年2月28日,县长许正清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3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咸辉主席在自治区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会议指出,咸辉主席在自治区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就如何落实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措施,讲话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各部门、各乡镇(管委会)要及时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了全县2017年第一季度开工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原县2017年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筹备方案》。会议指出,今年,我县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75个,总投资39.88亿元,其中新改建项目38个,总投资19.97亿元;续建项目37个,总投资19.91亿元。为确保顺利完成一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6.5亿元,实现开门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续建项目务必于3月10日复工,新改建项目务必于3月20日开工。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听取了近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近期,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接连发生“1·17”道路交通事故和“2·28”南华山火灾事故,影响较大,教训深刻,暴露出部分部门安全意识依然不强、安全基础还不稳固等问题。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中央、区、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和节后复产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严防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以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会议要求,各分管副县长要按照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单位)、乡镇(管委会、街道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各自领域内、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防微杜渐、常抓不懈,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会议审议了并原则通过了《海原县创建双拥模范示范县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各部门、各乡镇和驻海部队官兵齐心协力推动下,海原县继承和发扬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全县双拥氛围日趋浓厚,工作机制日臻完善,共建成果不断显现,军政军民关系更加融洽。创建双拥模范示范县工作已上升到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齐心协力、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营造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在全县掀起双拥创建工作热潮,确保我县创建双拥模范示范县目标的顺利实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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