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县长许正清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2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7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2017年民生计划12件实事办理工作“五定”方案》。会议指出,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确定了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12件民生实事,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分工,非常必要。
会议听取了全县2017年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会议指出,海原县固定资产投资属项目拉动型,项目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县经济指标的高低。2017年全县计划实施项目162个,计划完成投资78.31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7个,计划完成投资19.91亿元,新建项目125个,计划完成投资58.43亿元,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75个,完成投资6.5亿元。为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各分管副县长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政策,力争更多基础性、战略性大项目、好项目进入自治区和国家的盘子,努力形成重点项目在建竣工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前期准备一批、论证储备一批滚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原县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会议指出,海原县农村“老饭桌”项目的建设,有效的解决了农村留守、独居、残疾老人吃饭难的问题,不仅为老人提供了就餐场所,也为他们提供了交流的场所。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老饭桌”项目的管理和运行,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制定本管理办法非常必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