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1/2017-708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09-12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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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许正清主持召开2017年第14次政府常务会议
8月27日,海原县县长许正清主持召开2017年第14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了海原县2017年“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海原县创建自治区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县动员大会筹备方案、海原县庆祝第33个教师节暨教育工作会议筹备方案等事宜。
会议指出,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名片更加靓丽”。组织开展海原县“民族团结月”活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推进海原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引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认为,今年来,在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和驻海部队官兵齐心协力推动下,全县“双拥”模范县创建氛围日趋浓厚,军政军民关系更加融洽。各部门要继续发扬爱国拥军、拥政爱民优良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县委、政府历年来重视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不断加大投入,优化育人环境,深化教育改革,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在第3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组织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激励广大教师不忘初衷、扎根海原、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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