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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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522003/2021-00126 |
文号 |
海财发〔2021〕244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28 15:25: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财政局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21〕147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你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3万元,自治区资金14万元。
此款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类06款01项“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
海原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