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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21-00116 文号 海卫健发〔2021〕161号 生成日期 2021-08-24 09: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县直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各群众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机关(单位)建设的通知》(宁卫发〔2021〕80号)和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卫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卫发〔2021〕4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健康“细胞”建设,促进健康机关(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健康机关(单位)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建活动

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是推进健康海原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健康机关(单位)是健康“细胞”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机关(单位)创建,可以引领社会、示范带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有力促进健康海原建设。要采取分步实施健康机关(单位)创建,每年创建健康机关(单位)示范点不少于10个,从明年开始逐年递增2025年至少创建50个健康机关(单位)示范点2030年全县健康机关(单位)全覆盖

二、统筹推进创建活动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部门(单位)将健康机关(单位)建设纳入文明单位、模范机关创建等建设内容,有计划一体创建、一体推进;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齐参与。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本单位工间(前)操、职工健身制度、无烟单位等健康制度;建立健康职工评选活动激励机制,促进干部职工践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二)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加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加强绿化、硬化、美化,确保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促进单位环境干净整洁、舒适优美;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控制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创建为无烟党政机关(单位),在所有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全面禁止吸烟;健全完善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厕所规范化管理,确保干净整洁;加强单位健身场所建设,完善职工健身设施,开展经常性职工健身活动。

(三)加强健康促进和干预。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倡导“三减三健”、全民健身等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员工健康素养水平。依托单位职工之家建设,建立单位职工“健康加油站”,配置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设施;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指导职工做好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提高职工对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健康危害因素的防控意识;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开展职工群体性健身活动;加强职工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建设,开展健康职工评选活动。

(四)加强健康服务和管理。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加强职工健康管理,开展健康评估和分类管理,降低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的患病风险;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制定并实施职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等服务。实现职工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吸烟率低于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5%以上的目标。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要按照属地化管理、主动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机关(单位)建设工作。文明办将健康机关(单位)创建纳入文明机关(单位)、模范机关创建内容共同推进。爱卫要承担好统筹抓总、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评估等工作。卫生健康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单位)建设,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制定健康职工评选标准等。

(二)加强指导。卫生健康局、爱卫办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作用,为健康机关(单位)建设的政策制定、标准研制、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健康机关(单位)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依据《健康单位建设标准》要求,定期进行自查自评,对开展活动效果评价,总结经验改进完善各项措施。

(三)加强宣传。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与县文明办、卫健局、爱卫办联系通过多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健康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健康机关(单位)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对健康机关(单位)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和报道牵头单位挖掘亮点对健康机关(单位)建设的示范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带动全健康机关(单位)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健康机关(单位)标准(试行)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海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室      

海原县生运动委员会公室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机关(单位)建设标准(试行)

一、组织管理

(一)开展健康单位建设,主要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健康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成员包括与健康单位建设相关的各部门负责人。

(二)指定健康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单位建设工作。

(三)对健康单位建设做出具体安排,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确保有效落实。

(四)建立完善与职工健康相关的各项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制度等。

(五)对健康单位建设给予经费支持。

(六)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如健康职工评选活动、表彰奖励等。

二、健康环境

(七)基础卫生设施完善,环境整洁、舒适、优美,绿化、硬化合理,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

(八)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九)创建无烟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在禁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十)单位食堂或者分餐场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有相关许可证,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十一)厕所设置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设置洗手池、洗污池,有手纸、洗手液、抽纸或感应式手烘干等设施,有排臭、防蝇措施,蹲位数与使用人数相适应。

(十二)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设置醒目的健康教育专栏,并做到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在适宜场所(如大厅、电梯口、楼梯转角处、食堂)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十三)单位内有健身场地或设施,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三、健康促进和干预

(十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员工健康素养水平。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2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次讲座有80%以上职工参与。

(十五)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十六)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指导职工合理膳食,提高员工对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健康危害因素的防控意识。

(十七)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十八)开展控烟限酒健康教育,提供戒烟服务。

(十九)单位工会或团委每年至少开展2次不同形式的群体

性健身活动,如爬山、体育比赛、运动会等,员工参与率达到70%以上。

(二十)单位文化活动活跃,内容丰富。有阅览室、文化活动室。

(二十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或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四、健康服务和管理

(二十二)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健康检查覆盖率95%以上;规范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建档率90%以上。女职工健康检查应包括妇科和乳腺检查项目。

(二十三)基于健康检查资料,开展或委托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工个体或群体的健康评估,实施人群的分类管理,降低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的患病风险。

(二十四)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制定并实施职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等服务,为职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

五、效果评估

二十五)职工对建设健康单位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十六)职工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

(二十七)职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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